(6)顶:用千斤顶起拔钻具,采用大顶力千斤起拔,对挤夹事故钻具有一定的效果。(7)反:通过粗径钻具上部的接头,采用丝锥或反丝锥将事故钻具分若干次反回,反回了事故钻具上部的钻杆,给下一步处理粗径钻具创造了条件。再采用冲、提、捞、磨、透等措施往往奏效。(8)炸:是在采用提、打、捞、反、冲、顶、等措施后仍不能将事故钻具提出井口时采用的一种办法。通过定位**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事故钻具提出孔口。(9)透:孔内事故钻具经**或反取处理后,只剩下粗径钻具时,可采用小一级直径的钻头从粗径钻具内往下透孔,透孔后继续向下钻 进1—2米,由于对事故钻具的振动使钻具周围挤夹物松动落入下段使事故钻具松动。这时下入丝锥或其它打捞工具,将事故钻具提出。 如提不出也可变换小一级钻具继续钻进。(10)扩:事故钻具经过**或反取处理后只剩下短钻杆和粗径钻具,且周围阻力较大时,可用大一级岩心管连接有外出刃和底出刃钻头进行扩孔。一般情况扩到事故钻具底部后,事故钻具可夹取上来。(11)割:当事故钻具岩心管以上的异径接头已被反回。剩下岩心管和钻头阻力较大时,可采用割管器分段割断,再用丝锥或其它打捞器具捞出。(12)磨:用特制的切磨钻头将掉入孔内打捞不出的物件或事故钻具切削研磨完全磨完。**钻井价格报价请咨询我们